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校党委第六轮巡察公告

  编辑:胡颖  核稿:胡颖  终审: 李旺生 来源:巡察办 阅读次数: 日期:2026年05月06日 09:16

根据学校党委统一部署,党委巡察组将于202656日至520日对马克思主义学院党委开展巡察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。

一、巡察对象

马克思主义学院党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。

二、巡察内容

按照深化政治巡察、强化政治监督的要求,贯彻“发现问题、形成震慑、推动改革、促进发展”工作方针,聚焦巡察对象的政治责任和职责使命,重点监督检查党中央决策部署以及省委工作要求在基层落实情况;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;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情况;巡视监督及审计、财会等其他监督发现问题整改的情况;“一把手”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和廉洁自律情况;学校党委要求了解和监督检查的其他情况。

三、反映问题渠道

巡察期间,巡察组设立信访接待窗口,设置意见信箱、“码上巡”,开通专门值班电话,受理群众来信来电来访。具体如下:

(一)巡察组办公地点:行知楼1802室;

(二)信访接待窗口:信访人员可通过电话0551-63828647 进行预约;

(三)邮政地址:校党委巡察办公室转巡察组;

(四)意见信箱:行知楼16楼电梯口(线下),电子意见箱二维码(线上)见马克思主义学院网站首页巡察公告;

(五)信访接待电话:0551- 63828647

(六)电子信箱:jiwei@hfnu.edu.cn

受理信访接待和电话的时间为工作日的上午9:00至11:30,下午2:00至4:30,截止时间为520日。

根据有关规定,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巡察对象的来信来电来访,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、组织纪律、廉洁纪律、群众纪律、工作纪律、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。其他与巡察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个人诉求等问题的反映,将按照分级负责、归口管理原则,转交有关单位或部门处理。

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党委巡察组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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